政策标准
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
2014/3/6 互联网 5771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文件中监所职鉴〔2014〕1号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(2014年第1号)

 

  各有关考生:

 

  根据我所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,定于2014年3月20日-21日在北京组织开展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  一、鉴定工种

 

 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

 

  二、鉴定级别

 

  **职业标准四级(中级工)

 

  三、鉴定人数

 

  60人(每家企业限3人报考)

 

  四、鉴定报考条件

 

 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专职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鉴定:

 

  (一)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3年以上(含3年),并经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级**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(200标准学时),取得结业证书;

 

  (二)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7年以上(含7年);

 

  (三)中专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,并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2年以上(含2年);

 

  (四)大专及以上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(含1年)。

 

  五、鉴定考核日程安排

 

时间

内容

地点

3月20日

8:30-12:00

14:00-17:00

病毒制品

实操考核

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

生药楼二层实验室

3月20日

8:30-12:00

14:00-17:00

细菌制品

实操考核

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

生药楼三层实验室

3月21日

9:00-10:30

理论考核

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

综合楼四层大会议室

17:00

考生成绩公示

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

生药楼一层大厅

 

  六、报名提交材料

 

  (一)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;

 

  (二)工作单位开具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),每人一份;

 

  (三)个人申报审批表(可于报名现场填写);

 

  (四)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,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,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。

 

  七、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

 

  (一)报名材料由中国兽药**统一受理,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;

 

  (二)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,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发放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**职业资格证书(中级工);

 

  (三)联系方式

 

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

 

  联 系 人:王峰

 

  联系电话:010-62103538

 

  中国兽药**

 

  联 系 人:董微

 

  联系电话:010-62103990-617

 

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

 

  2014年3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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