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今年7月1日开始,东莞主城区范围内实行家禽“集中屠宰、冷链配送、生鲜上市”。
根据规定,从2015年7月1日起,在东莞主城区范围(具体为莞城东城、南城、万江四个街道五环路以内区域)内,除了市**审定的活禽零售市场和集中屠宰场(点)的活禽经营、屠宰行为之外,其他农贸(肉菜)市场、商场超市、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、鸭、鹅、肉鸽、鹤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,实行家禽“集中屠宰、冷链配送、生鲜上市”。
据了解,禽类上市分为两种模式试行,一种模式是**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直接配送,另外一种模式是由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委托**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屠宰后上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