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元保费为育肥猪上**,可对重大病害、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育肥猪死亡的情形获得相应赔偿。每头育肥猪保额为500元。
记者从市**获悉,按照财金[2013]7号文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省财政厅、省**、省保监局联合发文对我省育肥猪**工作作出具体安排,在全省范围内,凡是饲养圈舍条件能够**饲养质量,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,体重等于或大于10公斤的育肥猪全部投保,每头育肥猪保额为500元。
据了解,按规定,凡是饲养圈舍条件能够**饲养质量,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(小区、合作社、户),在对育肥猪进行免疫接种、佩戴耳标、建立档案、落实出栏报检制度的同时,对全部病死育肥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条件全部具备的,其育肥猪可以投保,并可对重大病害、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育肥猪死亡的情形获得相应赔偿。每头育肥猪保额为500元,保费为30元,**期限为1年。保费由**财政、省财政、市财政、县财政承担24元,养殖场承担6元。如果发生**事件,**承办机构将按照理赔标准通过“一卡通”直接赔付被**人。
据我市**相关负责人介绍,实施该**机制不仅可**生猪养殖场(小区、合作社、户)的养殖风险,还可提升养殖管理水平,推进动物卫生检疫,防止病死生猪流向市场。通过育肥猪**,能够**分散生猪养殖风险,保护养殖者利益;通过划分**责任和制定投保条件,能够促使养殖场户改善防疫条件,规范防疫行为;通过现场查勘,能够**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措施,保障畜产品**;通过**理赔,能够调动生猪养殖者的积极性,防止出现生猪养殖的大起大落,稳定市场供应。
为确保育肥猪**工作顺利开展,市**联合市财政局、市**根据“先行试点,逐步完善,全面推广”的总体思路,按照“**引导、市场运作、自主自愿、协同推进”的原则,积极开展**试点,积累经验。各县(区)**把**和畜牧业发展、动物疫病防控、动物防疫条件规范、无害化处理、畜产品质量**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,一并部署、一起推动,协助**公司做好育肥猪清查登记、保费收缴、现场勘验和理赔定损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