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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平湖市率先在浙江全省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,即通过发放《生猪养殖证》来控制养殖规模,维护生态环境。这标志着平湖市成为该省**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的县级市。据悉,此张《生猪养殖证》里面设定的内容非常多,涉及到养殖户、养殖场所、养殖规模等信息。
据了解,**申领到《生猪养殖证》的70多户生猪养殖户均在平湖市林埭镇试点。在林埭镇之后,平湖其他各镇、街道的《生猪养殖证》发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。
近日,林埭镇分管**的副镇长陆爱民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,自从今年5月起,500多户养殖户申领了《生猪养殖证》。
领取《生猪养殖证》需要符合多个条件,比如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,同意核定年度养殖量;按期如数缴纳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有偿服务费;对病死猪做好无害化处理,不销售死猪或随地抛弃;积极配合**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动物检疫要求进行检疫等。
经过不到一年的生猪养殖业整治,陆爱民坦言,当地生猪养殖业较往年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“以我们村为例,原来10万头的生猪养殖已经减少到了近5万头,病死猪随处丢弃的情况也已被完全杜绝。可以看到,村里的水环境**变好了。”陆爱民表示,生猪养殖整治工作是一场持久战,还需要养殖户们有自觉性。
据悉,在平湖,以后每户养殖户只能养殖1头母猪,肉猪年出栏量控制在10头以内。继林埭镇之后,平湖其他各镇(街道)的《生猪养殖证》发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。
发放《生猪养殖证》是我们**控制生猪养殖规模、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探索,以后可能还会更加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