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委员会公布实施条例,**甲酸为饲料添加剂。依据(EC)**831/2003第7条款的要求,关于甲酸的**申请已提交,申请随附了根据(EC)**831/2003第7(3)条款要求的细节和材料。该申请涉及将甲酸作为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,并归为“工艺添加”类。
笔者了解到,甲酸的健康危害主要有:引起皮肤、粘膜的刺激症状。接触后可引起结膜炎、眼睑水肿、鼻炎、支气管炎,重者可引起急性化学性肺炎。浓甲酸口服后可腐蚀口腔及消化道粘膜,引起呕吐、腹泻及胃肠出血,甚至因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呼吸功能衰竭而致死。皮肤接触可引起炎症和溃疡,偶有过敏反应。
欧盟食品**局认为,在合理条件下使用,甲酸不会对动物健康、人类健康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。该局还认为甲酸对抑制或**饲料及复合饲料中的细菌性病原体有作用。食品**局同时核查了实验室提交的关于饲料中添加剂检测方法的报告。
对于甲酸的使用,欧盟方面表示评估结果显示满足(EC)**831/2003的**条件,因此**可以使用。该物质**作为动物营养添加剂,属于“工艺添加”类别,且属于“卫生条件增强”类。该条例将于其在欧盟**公报公布的第20日生效。
就此,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提醒食品出口企业,一定要按照欧盟官方通报的条例使用甲酸,在剂量、品质、渠道各方面严格把控,做到**出口,互利共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