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农林渔业食品部修改和颁布牛与牛肉分销记录管理法案(第10311号法案,2010年5月25日颁布,2010年12月22日生效)。该法案目的是改进目前实行的家牛及牛肉分销记录管理系统,并将管理系统扩大到进口牛肉,以**韩国销售的所有牛肉及牛肉产品的**。该法案的指令事项及执行法案的必要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修改牛与牛肉分销记录管理法案的执行令:
1.提供免除附带分销信息表(ID卡)义务的理由:
2.肉与副产品销售商汇报进口牛肉交易记录的范围;
3.记录保持期限;披露牛肉识别信息;
4.系统实施成本费用的财政支持标准。
二、修改牛与牛肉分销记录管理法案的执行法规:
1.**出生卡及耳标的汇报时限;
2.登记与通报方法与程序;
3.交易汇报方法、程序和期限;
4.分销记录账户;
5.交易记录提供人员的范围;
6.记录账目和交易概要归档方法;
7.建立记录追溯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