兽药
兽医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进口申请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2013/8/3 互联网 6150

 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兽医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为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制、生产及检验的微生物菌(毒、虫)种。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进口:

 

  一、已取得**部核发的《进口兽药注册证书》的产品生产、检验菌(毒、虫)种;

 

  二、已在其他**取得兽药注册证明性文件的产品生产、检验菌(毒、虫)种,且我国境内存在相应疫病,应符合以下条件:

 

  (一)属于四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和非致病性的微生物

 

  (二)与国内流行毒株抗原性无**差异的

 

  (三)如属于基因工程技术构建的,应先取得**部核发的允许入境的证明性文件

 

  三、国际组织推荐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检验的菌(毒、虫)种,应符合以下条件:

 

  (一)我国已有同类疫病的

 

  (二)与国内流行毒株无**差异的

 

  (三)符合我国防疫政策需要的

 

  四、根据**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提交的;

 

  五、属于**动物疫病防控急需的菌(毒、虫)种,按**现有规定办理。

 

点击查看剩余部分

看过这篇文章的还关注了以下产品
相关热文
新版GMP是兽药企业**有难度的“技术挑战”吗?
2022/9/19 3498
国内非瘟疫苗上市不远,市场规模有望达100亿元+
2022/6/30 9840
淘汰率约50%!通过新版兽药GMP兽药企业共627
2022/6/10 4676
周边**动物疫情频发 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加快
2022/1/14 10659
**后冲刺!年末巨头忙扩张!全是大项目!
2020/12/28 4323
**农村部:高致病禽流感、口蹄疫等疫苗的生产企业已
2020/3/23 5944
专题回顾
相关标签
畜牧网 > 畜牧头条 >正文
©  2020-2025  全球品牌畜牧网  版权所有
首页
市场
采购
我的
厂家
  • 获取验证码
  • 提交